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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當的感情破壞設局,為最好的離婚結果做準備 |
把離婚過程分六個階段:
1)幻滅的一方
通常會在1-2年內與另一方共享。通常感覺與配偶有更大的距離,幻想離婚和利弊。關係中經常存在真正的問題,這些問題可能不會被承認。
2)表示不滿
這通常在開始法律程序之前的8到12個月內發生。可以嘗試婚姻諮詢,並且在此階段比以後更可能成功。公開場合可能會有所緩解,但緊張,內,悲傷,懷疑也可能會緩解。
3)決定離婚
一旦一個人進入了感情破壞階段,它幾乎是不可逆的。但是,這通常是在另一位合夥人剛剛進入第一階段的時候,使對方感到被拒絕,沮喪,拒絕,自卑和憤怒。雙方都可能感到對方受害。
4)代表離婚決定-或開始實際的法律程序
現在離婚公開了。尋求法律建議(從律師或研究替代方法)。離婚準備在這裡設定。孩子們可能剛剛發現。孩子們常常對分手感到負責。朋友和大家庭成員可能會感到選擇一方的壓力。忠誠度會有所不同。這通常是身體上的分離和越來越多的情感上的分離。
5)越來越多的接受,發生在法律程序期間或之後
這是一段身體和情緒上的調整期。這是一段接受婚姻不幸福或不圓滿的時期。
6)新的開始,從合法的離婚程序完成到大約四年之後
雙方都超越了責備和憤怒,並希望在生活中得到寬恕,新的尊重和新的角色。